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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有过肌肤之亲就很难忘记(男女之间一旦有肌肤之亲是不是就忘不了了)

2023-05-13 13:46 来源:促记网 点击:

有过肌肤之亲就很难忘记(男女之间一旦有肌肤之亲是不是就忘不了了)


时间过得好快,转眼间我们分别已经11年了。依然记得11年前的那个早上,我从他的车上下来,他没有挽留,我没有回头,从此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。

初恋总是让人难以忘怀。

我们相识于朋友的婚礼,认识他的时候我18岁,他22岁。我即将开始大学生活,而他早已经步入社会,开始赚钱养家。

22岁的他看起来比同龄人成熟稳重得多,而从小缺少父爱的我,对这种成熟的男人情有独钟,我被他深深地吸引。

我们开始交往没有任何仪式,就像一种心灵相通,顺理成章。

两周后我去上学,心却留在了他那里。

他会经常给我打电话,但我却不知道如何定义我们的关系,比朋友暧昧却又没有恋人的亲密。

我们不聊过去,不聊未来,当时的我以为我们需要时间,后来才知道我根本没有资格与他聊这些。

在一次通话中,他说:不想再隐瞒我,其实他有妻子有儿子,只是没有结婚证,但喜欢我也是真的。

这个消息对于我来说,犹如晴天霹雳:18岁的我糊里糊涂做了破坏别人婚姻的第 三 者。

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与他断绝来往,并且感到庆幸:毕竟我们没有之间还没有任何肌肤之亲,连牵手都不曾有过。

删掉他的联系方式,换掉我的手机号码,就当这个人从来没有在我的世界中出现过。

认识一个人可能只需要一秒钟的时间,而忘记一个喜欢过的人太难了,反而是越想忘记越无法忘记。

再次相遇,我做了人生最大胆的一件事。

删掉联系方式后,一年多都没有联系,我以为自己放下了。

20岁的那年夏天,我回老家办事,我们又相遇了。

我站在原地,看着他一步步向我走来,想跑开却又不舍得,内心的纠结和期待在折磨着我,我知道一旦我们再开始,真的可能是万劫不复。

终究我的感情战胜了我的道德正义,我把电话号码留给了他。

我一边自责自己是别人婚姻的破坏者,一边向往自己被喜欢的人喜欢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,只是这样偷来的幸福让人不知廉耻。

我们的交往也仅限于电话联系,我们就像彼此的树洞,诉说各自生活的不如意,各取所需又彼此温暖。

我和他这样的纠缠又维持了一年,每联系一次,我的罪恶感就加重一次。

我对他的爱而不得,对他家人的自责愧疚,让我必须要与他做个了断。

那天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。

那天晚上,我们两个人没有说太多话,气愤中弥漫着暧昧却也带着伤感,我们仿佛心照不宣的做着告别。

那天晚上,是我们认识三年,第一次拥抱彼此,但我们也仅仅如此。

一夜无眠和沉默,第二天一大早,他送我回家,一路上我们依然没有说话,到了我回家的路口,他停下车。

我说了句:我走了

他嗯了一声。

我下了车,没有回头,至此,三年的爱恨纠缠落下帷幕,我们相忘于江湖,不复相见。

躺在通讯录中熟悉的陌生人。

不记得是分开后的第几年,他加上了我的微信,但也仅仅是寒暄。

他说让我回老家的时候告诉他,他请我吃饭。 语气生分又客气。

我说:好。

但我每次回老家,都不曾告诉过他。

再后来,我恋爱结婚生子,有了自己的家庭。

有过肌肤之亲真的可以轻易忘记吗?

现在的我,与老公共同努力创造幸福家庭,陪伴儿子健康长大,与公婆和谐相处,所有的生活都在向着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。

而那些关于他的记忆,偶尔会在夜深人静时想起,只是与他无关。

我想,每个人的心里都会留一个角落给过去,那是只属于自己的过去。

而我们所不曾忘记的也不过是当年懵懂的自己,至于过去的人和事早已物是人非,至于何时忘记,只能交给时间。

是否忘记不重要,重要的是:不能回头,不能相见,因为不管见面的结局是什么,你都会失望!

男人会忘,女人不会轻易忘掉。男人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啊,女人不要高估自己在任何一个男人心目中的地位,看清现实才不会被动。